1. 质量保证措施
(1)对施工人员详细交代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交底、安全交底,使施工人员明确施工工艺、施工规范、工程进度及其他事项。
(2)施工质量实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专业检查。每位作业人员对自己完成的工作进行自检,各班组相互检查,质量检查人员跟班作业。要坚持每天对施工质量进行专职检查,发现问题后及时解决。
(3)在涂刷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涂层的层数、质量,每道漆不允许有漏刷、流挂、起皮和裂纹等不良现象存在。
(4)每道工序结束后,必须经甲乙双方质量检查人员共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做好工序验收签证记录。
(5)专职配料员应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配料。
(6)每天开一次碰头会,找出当天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措施,安排好第二天的生产计划。
(7)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质量检验工作。质量检查和验收严格执行GB/T8923–1988以及化工部HGJ229–1991《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8)施工中,对有异议的地方,双方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解决。
(9)严格遵守建设单位制订的规章制度,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2.竣工验收
(1)检查实际的防腐过程是否符合建设单位制定的防腐施工工艺及技术要求。
(2)对于防腐涂层,应做到“涂层光滑平整,颜色一致,无气泡、剥落、漏刷、返锈、透底和起皱等缺陷”。对于玻璃钢,所有部位用目测进行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无明显的气泡、裂纹、凹凸(或皱纹)、返白。层与层之间的粘接及与基体的结合牢固,无分层、脱层,无纤维裸露、树脂结节、异物夹杂及色泽明显不均匀等现象。表面层应光滑平整。”
(3)施工单位竣工后,应交如下资料:原材料出厂合格证、由建设单位审批的施工方案、工程施工记录(包括修补返工记录)和每道工序质量验收单和工程竣工验收单。